许昌市河湖事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发表时间:2025-07-01 11:45 许昌市河湖事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1人,主要从事闸坝值守、河道巡查和其他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对象 户籍地在许昌市范围内,包括各县(市、区)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不限专业,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至2007年7月1日期间出生);限男性。 4.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适合岗位工作需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反工作纪律和被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许昌市公共就业网(https://www.xcsggjy.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等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至7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许昌市聚信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中奥鑫天公寓楼415) 3.报名方法: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通过招聘网站投递简历。 4.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的数量,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国家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凡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从参加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管理和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与许昌市聚信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义务、权利等事项。统一派遣到许昌市河湖事务中心报到安排上岗,市河湖事务中心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聘用人员不具备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聘用人员在岗工作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予以辞退。 2.待遇:工资按照许昌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包含医疗、养老、失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包含医疗、养老、失业、工伤)。 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六、本方案仅对本次招聘活动有效。 |